根据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和《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对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04月19日起至04月23日止。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受理-。

附件:拟遴选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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