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01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的调剂公告。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一区国家线,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一般情况不允许调入须考数学的专业(方向)。特殊情况须加试或考核。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学术型可调剂到专业型录取,但专业型不可调剂到学术型录取。 7.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者,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 8.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9.我校不接收校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02 遴选原则 按照调剂基本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可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03 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志愿会被锁定,我校设置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锁定期间我校不接受人工解锁的请求。志愿锁定期满后,如没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以选择修改调剂志愿填报其他学校。 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我校也会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 4.调剂系统以短信方式将复试通知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不确认者取消资格。 5.遴选调剂考生的过程中,如考生修改了申请调剂我校的志愿,视为主动放弃。 6.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指标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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